适用条件与局限
Section titled “适用条件与局限”以下为上游备注,阅读建议前请先留意:
法条没有把出证明和工作交接挂在一起,交接办完才付的是经济补偿。单位拖着不给,先发书面消息再要一次。再不给,就打 12333 或者去人社局劳动监察投诉。投诉不收费,立案后 60 个工作日内查完,复杂的可以再延 30 个工作日。要单位赔损失的,走劳动仲裁,也不收费,要在 1 年内申请。仲裁受理后 45 日内结案,最多再延 15 日。损失要你自己拿证据证明,比如因为没有证明耽误了失业登记、被新单位拒收。不服裁决再去法院,一审普通程序 6 个月起。法院收的劳动争议受理费每件 10 元,律师费不在诉讼费用里,要自己出。条例要求写的四样里没有离职原因。证明上写了「个人原因主动辞职」而事实不是这样,当场提出来,理由见本节第 7 条(别签主动辞职)。失业保险金怎么领,见第 7 节第 1 条(失业保险金)。
- 成本:不花钱。走之前当面要,或者发一条书面消息要,留下要过的记录。难在关系闹僵了还得开这个口。单位拖着不给,就要投诉或者申请仲裁,前后几十天到几个月。
- 说人话:不管是被辞退、合同到期还是自己辞职,单位都要在你离职时给一份离职证明,并在 15 天内转走档案和社保。证明上要写合同期限、离职日期、岗位和在这家干了几年。办失业登记要用它。单位不给,劳动部门会责令改正,害你受了损失还要赔。
- 收益:劳动合同法规定,单位要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证明。法条不分是谁提出的,合同到期不续、你自己辞职、被辞退都在内。单位还要在 15 日内为你办好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。实施条例规定证明上要写四样:劳动合同期限、解除或者终止的日期、工作岗位、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。失业保险条例规定,职工失业后要拿着单位出具的这份证明,及时去社保经办机构办失业登记。失业保险金从办失业登记那天起算。单位不出书面证明的,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。给你造成损害的,单位要赔。法律另外规定,新单位招了还没和原单位解除合同的人,给原单位造成损失的,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离职证明就是你已经和原单位解除合同的书面凭据(全国)
- 证据等级:A
- 来源:全国人大常委会 (2012 修正). 劳动合同法(第五十、八十九、九十一条). https://flk.npc.gov.cn/detail?id=2c909fdd678bf17901678bf74d7106b3;国务院 (2008).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(国务院令第 535 号,第二十四条). https://flk.npc.gov.cn/detail?id=ff8080816f3cbb3c016f40927caf049c;国务院 (1999). 失业保险条例(国务院令第 258 号,第十六条). https://xzfg.moj.gov.cn/front/law/detail?LawID=517;全国人大常委会 (2007).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(第二、二十七、四十三、五十三条). https://flk.npc.gov.cn/detail?id=2c909fdd678bf17901678bf64f28039d;国务院 (2004).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(国务院令第 423 号,第十七条). https://www.gov.cn/gongbao/content/2004/content_63042.htm;国务院 (2006).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(国务院令第 481 号,第六、十三、二十九条). https://www.gov.cn/ziliao/flfg/2006-12/29/content_483682.htm
- 备注:法条没有把出证明和工作交接挂在一起,交接办完才付的是经济补偿。单位拖着不给,先发书面消息再要一次。再不给,就打 12333 或者去人社局劳动监察投诉。投诉不收费,立案后 60 个工作日内查完,复杂的可以再延 30 个工作日。要单位赔损失的,走劳动仲裁,也不收费,要在 1 年内申请。仲裁受理后 45 日内结案,最多再延 15 日。损失要你自己拿证据证明,比如因为没有证明耽误了失业登记、被新单位拒收。不服裁决再去法院,一审普通程序 6 个月起。法院收的劳动争议受理费每件 10 元,律师费不在诉讼费用里,要自己出。条例要求写的四样里没有离职原因。证明上写了「个人原因主动辞职」而事实不是这样,当场提出来,理由见本节第 7 条(别签主动辞职)。失业保险金怎么领,见第 7 节第 1 条(失业保险金)。
展开上游原章节说明
这一节算的是钱:钱怎么算、字怎么签、期限怎么算。前三条讲你还在岗时就该拿到手的钱,中间六条讲离职,接着七条讲职业病和工伤。工伤的钱比被裁大一个量级,期限也更硬。职业病造成的损伤换不回来。节末还有三条:在单位被欺负怎么办、离职证明怎么要、离职补偿的个税怎么算。
原作者:eternity4719 · 查看上游章节 · CC BY 4.0
本站仅调整导航、拆分与排版,正文及引文沿用上游快照,证据等级为作者标注。本地快照与改动说明